在XX證券網站上面
該公司直接白紙黑字寫明
透過複委託買美股不用繳交美國遺產稅
筆者認為這一點很有爭議
並且是錯誤的稅負觀念
筆者附上資料來源網址:
而筆者也常常聽到從業人員說
透過複委託買美股可以不用繳美國遺產稅這種觀念
筆者認為這種觀念是站不住腳的
現況可能是因為IRS沒有打算對複委託等代持美股的方式
進行遺產稅的相關深究
不是因為透過複委託代持美股免稅
這在法律上是兩回事!
首先:我們先看看IRS最新的文件
資料來源:www.irs.gov
透過IRS對於外國人的文件中載明
非居民跟非美國公民的人需要繳納的遺產稅中
現金.地產.股票.保險.信託等美國在地的資產
所以按照IRS的定義
只要是外國人持有美股等美國當地資產,是需要繳納遺產稅的!
只要是外國人持有美股等美國當地資產,是需要繳納遺產稅的!
只要是外國人持有美股等美國當地資產,是需要繳納遺產稅的!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因此中X證券的說法 , 就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因為要不要繳稅不是證券商說的算
而是IRS美國國稅局說的算
IRS才是老大!
因此中X證券的說法 , 就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那問題就來了萬一美國IRS跟台灣國稅局一樣
很難穿透代持人這一個關卡 , 辨識是否外國人身故
那美國IRS不就要花大把精力才能查到台灣人透過複委託持有美股
應該要繳納的遺產稅稅金嗎?
這一點 筆者就用一張圖來解釋了:
您是否記得開戶的時候都有寫一張W-8 BEN
也許您忘了 也許還記得
這一張憑證就是台灣證券商證明我們為美國的外國人的證據
這個資料每幾年就需要更新,要電話錄音確認或本人重新簽署
並且目前多數券商都擁有QI的資格
什麼是QI資格 ?
簡單來說幫美國國稅局判定你是否為外國人
然後具備代替美國國稅局辨識客戶身份與按照正確稅率扣繳的中介機構資格
美國IRS只需要多發一張公文
要求證券商在辨識客戶身份那一個項目
多辨識客戶是否生存這一點
然後按照正確稅率扣繳稅金
IRS就能夠取得台灣人透過複委託持有美股的遺產稅資料
然後券商基本上不會拒絕IRS這一項要求
然後券商基本上不會拒絕IRS這一項要求
然後券商基本上不會拒絕IRS這一項要求
記得我的語意上是要求不是請求 (別忘了IRS才是老大)
不是IRS請求台灣券商這麼做
筆者還依稀記得IRS上一次要求台灣券商對PTP相關的標地
做出扣繳稅率的要求
2022年下半年
IRS要求台灣券商就PTP相關的配息扣繳37%的近稅金 ,
以及未來PTP相關標的賣出之後要針對他的賣出金額扣繳10%的稅金
所有券商無一不立刻發公告昭告所有持有相關標的的客戶
請客戶如果不要繳這些稅
要在2022/12/30號之前賣出PTP相關的標地
然後台灣券商在2023/01/01正式實施相關扣繳稅金的措施
所以筆者認為
目前IRS已經把文件寫出來了
就跟當年的PTP條款一模一樣
當風行的時候 , 草自然就會偃了
當IRS發出要求的時候 , 台灣的券商就會照辦了
筆者是CFP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
Line ID wishwind999
筆者目前有五本著作 , 第六本寫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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