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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簡介

如果您想認識筆者,下面有一些資訊提供給您參考 筆者是CFP認證國際理財規劃顧問 除了金融業的經驗之外 也管理過一家私人公司的投資

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

固定收益之八 稅負問題詳解一 基金.投資型保單 (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

最近有苦主分享 
他在民國103年買一拖拉庫投資型保單+高配息基金 
業主配息配的很開心,然後沒有報稅,
今年國稅局找他補稅 一補就是上百萬
結果原本含息還賺錢的高收債基金 + 安X收益成長 

(PS : 以上大部分是高配息非美金計價的級別 , 連這些AT.AA.BT級配的本金 類全委的海外資產撥回的本金部分 都計入海外所得中的 利息所得

是阿!! 各位夥伴沒看錯,用高費用請經理人把自己的錢配給自己了.......還要


稅後投資報酬率變成賠錢,
當然既然103年要補稅 
104年 .105年 也一樣要補稅 ,

 所以今天就特別寫這篇文章
讓好朋友知道關於稅上面的知識
一個好的顧問,除了投資.風險控管要強之外,
如果還能夠兼顧稅負的合法降低 ,
那理財的各眉角就面面俱到了

甚麼東西需要申報呢 ? 
請見下圖:僅列出金融資產
(其餘海外房產其他投資,請另請高明)



所以不難看出主要有四大項
1.債券(指單一公司債)
2.境外結構型商品
3.基金(基金配息為台灣最大宗)
4.股票

今年各家銀行最推的三檔基金:聯博全高收.安聯收益成長.富蘭克林新興市場固定收益
這三檔的配息都屬於海外利息所得(而且都配發一定程度的本金) 

此文我們就針對共同基金.投資型保單 作為主要說明的對象
累計配息超過100萬以上的,要注意
報稅是納稅義務人的義務,漏報少報 即使不是故意的
都可能面臨罰則 不可不慎


一般人,其實不會受到影響,不必恐慌
有問題的通常是所得較高的族群

從下面的圖解 就可以知道了 

從下面的流程檢視一下自己的海外所得狀態
是否屬於要繳最低稅負的範圍


什麼是最低稅負制?  主要有六個項目

其中B選項 海外所得 就是我們這次文章的重心!!

這六項相加 + 國內所得淨額 < 670萬  
那可以很安心 , 基金配息不會有最低稅負問題







其次大家印象中的670萬又是甚麼 ?

其實他就是下面兩種計算方式所得淨額中的減項
而下面一般所得淨額 與 所得淨額這兩項
計算出來之後兩種算法應繳的稅金
擇高



擇高繳稅如下圖 




所以按照上面的算式 : 
每個所得級距
都有他安全的最低稅負的免稅額度

這張資料很重要,可以列印下來參考

總結:
如果您有很多高額配息的基金,那您應該要仔細看這篇文章

最後

補充投資型保險配息納入海外所得的法源依據

●財政部98年11月6日台財稅字第09800542850號令 ●個人投資型保險所得課稅疑義解答 ●財政部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提個人投資型保險所得課稅疑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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